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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来,“山地城镇化” 的讨论已从学术研究上升到政策层面,比如云南省系统地提出要城镇上山的理念与政策措施。11月28日,中国科协、重庆市人民政府等机构在重庆召开了一次会议,媒体推波助澜,纷纷报道“专家纵论山地城镇化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”。这些给人的印象是,山地,尤其是中国西部山地省份,将成为下一轮城镇化的热点,甚至成为山地省市的大战略。

山地城镇化多少带伪命题的色彩。山地发展的趋势不是城镇化,而是去城镇化。山地最好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就是进行生态保护,而城镇化则是使其无法可持续根本原因。考虑到我国一些特殊的省情、市情,山地城镇化在一些地方最多作为点缀,不能成为全省层面的大战略。

城市发展史告诉我们,山地相对于平原,在城镇的起源与发展上都处于绝对的劣势。人类最早的城市发源于美索不达米亚、埃及、印度、中国北方、中美洲一些河谷低地地区。这些地方适宜于人口聚集。产业革命后,近代城市开始兴起。这些城市的共同特征是,它们都是交通便利的门户城市。初期是港口城市兴起,包括波士顿、纽约和费城。后来渐渐延展到内陆的交通便利的交通枢纽城市。

城市发展需要较好的地理条件,这些地理条件为人口及产业的集中创造了较好的条件。因此,任何国家的沿海地区、平原地区都会成为城镇化发展的目标地区。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,这个现象是基本的现象,是一条经验规律。山地成为不了城镇化发展的目标地区,是因为山地本身具有生态的脆弱性,生态、贫困、民族多种矛盾交织,使得这些地区实现自然、经济、社会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难度加大、成本增高。

从国家和各省的城镇化空间布局来说,不能提倡所谓的山地城镇化。未来我国的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应是以若干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,大中小城市主要沿交通干线进行分布。促进人口向城市群、沿交通沿线城市分布,是优化人口空间分布的基本要求。少数基层地方政府,迫于现实发展的需要,引导农民进城,城镇上山,只能是作为较大范围内城镇化的一种点缀,一种探索,不能在全省、在大区域层面进行推而广之。

从地方城镇化的实践来看,推进山城城镇化的地方领导的理由都是一致的:当地平原面积小,或者没有平原,只有山地。因此未来城镇化的发展只能是城镇上山。这种认识的主要问题是没有看到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流动,而不是造城运动。人的流动不单纯是向本地城镇流动,也可以向外地城镇流动,去实现异地城镇化。土地的位置是固定不变的,但人的位置是可以变动的。通过种种政策吸引力将人引向高地,是对城镇化本义的一种误读。这样想与这样做,可能是出于造福一方的意图,但却是违背了自然规律。一定意义上,狭隘的父母官意识、守土有责的意识造成了我们狭隘的城镇化思维。

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来看,山地城镇化是让山地干了它不该干的,干不好的事情。山地是大江大湖的源头,是平原的屏障,是城市的保护衣。如果破坏了山地的生态平衡,一系列灾害轻则祸及当代,重则延至后世。一些研究者在总结近年来的灾后重建时认识到,当年在山上造城建镇是一次失误;地震后又参不宜的山地上造城建镇是新的失误。

当然,也要看到,不提倡山地城镇化,并不意味着不去研究山地城镇发展。山地城镇发展与山地城镇化是不同的概念。哪里有城镇,哪里就需要解决城镇发展问题。这里有一个原则,就是看得见的原则,就是看得见这个地方有城镇而不是凭空在这个地方再造新城镇。中国科协这次会议的举办地重庆就是典型的山地城市,山地面积超过75%,坡度25度以上的土地占20%。在这里研究山地城镇发展问题,是一个尊重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的问题。但如果提出什么山地城镇化,各地效而仿之,则一定成为城镇化发展重大的失误。(作者系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研究员)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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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奎

冯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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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研究员 邮箱:beijingfk@sina.co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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